你知道北京市石景山区2020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重要性吗?
更新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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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以及《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特此公告北京市石景山区针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的2020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检目的
进行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审查石景山政务网,是法律规定的登记管理部门应尽的责任,这体现了政府对相关单位实施规范化管理的举措,同时也是这些单位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年检旨在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资格进行再次核实,同时评估它们在社会活动开展和内部管理加强方面的状况,并为绩效评估、等级评定认定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年检范围
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注册的社会团体,以及至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依照相关规定接受当年的年度审查。
三、年检方式及要求
各社会组织需在3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年度检查的资料提交。具体操作为,访问“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的办事大厅,选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服务栏目,填写相关年检材料,并上传审计报告的电子版。提交完成后,需通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如无业务主管单位,则应通知登记机关。原则上,所有年检工作应在5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
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进行电子年度审核,采用数字认证及电子签章进行申报(若旧证书服务期限已满或需新办证书,可携带相关资料至指定服务点办理“一证通”数字证书);法人办理一证通的相关咨询电话为58515511或4007001900。
自2020年7月1日起设立的社会组织,无需提交并上传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详实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并依照相关规定,将报告提交给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登记管理机构。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审计报告的,相关部门将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以及《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中的具体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确保填报过程一次性顺利完成,降低社会组织多次修改和提交的频率,针对本年度表格的调整,我局特举办线上填报培训。请各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官方网站,下载“2020民非年检填表指南”或“2020社会团体年检填表指南”进行学习,学习完毕后自行进行填报。
四、年度检查结论办理方式
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我们不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进行年度检查结论的盖章操作,也不再发放年度检查结论通知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结果将会在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石景山政务网,具体路径为:办事大厅,进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服务,选择便民查询,然后查看年检结论公布。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应依据这些公告来处理相关事务。
五、特别说明
本年度的年度检查中,请各社会组织直接采用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表格填写,完成签章操作后,请点击提交按钮。
本年度的年检材料提交完毕后,将直接进入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核流程;若企业无业务主管单位,则材料将直接送往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完毕后,若需退回组织进行修改,组织可在原表格上进行修订;待业务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将修改后的表格提交至登记机关,此时审核办结期限自提交之日起开始计算,共计60个工作日;若无业务主管单位提交,表格将直接送至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同样,审核办结期限从表格到达登记机关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60个工作日。
在报表送至登记机关进行审核的过程中,若登记机关未批准并要求该组织进行修改,则不得在原报表上进行直接修改;此时,该组织需通过补充完善并上传相关附件说明的方式,对年度检查报告进行修订。
社会组织若未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对上传的补充说明材料进行修正和完善,登记机关有权直接递交该单位的年度检查报告,并给出相应的年度检查结论。
六、其它事项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88930537;
业务咨询QQ群:362204774或542923515;
网站技术支撑电话:65723226;
一证通业务咨询电话:58515511、4007001900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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