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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工作通知,你了解吗?

更新时间:2025-07-01 浏览量: 

各企业:

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东府52号文件》以及《东人社发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度企业自主评价人才入户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予以如下通知: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参考附件5)

各企业需仔细阅读《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附件1)以及《印发的通知》(附件2),依据具体需求提交自我评估资格的申请,并务必认真填写相关资料。请于2025年5月30日之前,将已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3127419110@qq.com邮箱,或者将原件亲自递交至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307办公室。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请提供《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确保其已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并附上被推荐人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社保明细的原件与副本。

申报期结束后东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清溪人社分局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自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将根据各企业的申报情况,确定获得认证的企业名单以及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若取得自评资格,可在当年内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的申请东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但若超时则申请失效。若员工已离职推荐企业或在该企业未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则不再享有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的资格。

四、如需联系,请与殷先生或刘小姐取得联系,电话号码为87316333,具体地址位于清溪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7号办公室。

东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_2025年企业人才入户政策_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

东莞市已发布《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编号为东府〔2020〕52号;同时,也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编号为东人社发〔2020〕51号;此外,还提供了《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和《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两种表格;并且,还公布了“2025年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八)类”的企业名单。

附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溪分局

2025年5月2日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溪分局

文章来源:永川行政服务中心  文章作者:永川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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