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这些规定你都了解吗?
更新时间: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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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文件指示,同时参照市政府公开考核的相关办法,为更有效地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局的具体情况桂林市商务局政务公开,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涉及各业务部门在处理与企业及民众利益紧密相关的事务时,需在未触及国家及党的秘密的前提下,依据既定规定,将处理此类事务的程序及流程等信息向公众或特定部门进行公开披露。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机构设置:本部门的机构名称、机构设置情况;
2.单位职能:本部门的工作职能介绍,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
本部门的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职责分配,以及工作人员的个人姓名及其所负责的具体任务。
科室职能与联系信息如下:部门的工作时间、办公地点、通讯方式、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地址。
5.监督电话:市有关部门监督电话及本部门监督电话;
办理事项涉及对外事务的种类、其法律依据、操作流程、处理时限、所需条件以及审批所需的相关文本材料。
7.公共信息:本部门对外公布的工作动态;
8.政策法规:本部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
9.规章制度:本部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10.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桂林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开。
2.通过内部公开栏公开。
3.通过会议、报纸和文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责任部门
人事部门承担着机构布局、单位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员工信息的管理,同时负责联系方式的公布、公共信息的公开等政务透明化工作。
2.各业务科室负责各自办事事项、政策法规等政务公开工作;
3.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政务公开网页的维护和更新。
五、政务公开的工作程序
依据既定的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需确定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此内容需经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随后,他们需将政务公开的电子文件递交至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政务公开内容的特性,决定公开的具体方式,并分别指派给相关部门执行。同时,必须遵守保密要求,对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及相应处理。
六、政务公开内容的维护办法
常规工作按期对外公布,阶段性任务分段披露,临时性事务随需即时公开桂林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并确保及时剔除或更新过时内容。
七、监督检查
局办公室承担了对各科室执行本规定的监督和检查任务,同时向社会公开了监督的机构及联系方式,以便公众进行监督。办公室内设有政务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号码为2823878。政务工作的执行情况将成为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与评优的关键因素之一。
八、本办法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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