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云南司法厅发布16项涉企行政检查措施,究竟有啥重大意义?
更新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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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上午时段,云南省司法厅举办了一场备受瞩目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犹如投入湖中的巨石,预计将在改善企业法治环境方面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此举有望为市场经营主体注入新的发展动力。那么,这些具体措施究竟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期待?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源头管控定基调
本次源头管控涉及六项具体措施。检查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合伙等不同经营实体,行政检查在企业层面则区分为预先安排和突发情况下的检查。各级执法部门已整理并公开发布了企业行政检查的项目清单,旨在实现“清单之外不予检查”的原则,以此规范检查源头,降低对企业运营的不必要干扰。省级执法机构确立了本领域的检查规范,并构建了一套完善的行政裁量权参考体系,确保执法标准的清晰明确。
检查计划精细化
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了年度的企业行政检查方案,具体规定了检查的目标、频率以及具体时间等要素。企业行政检查的年度方案和专项方案必须进行登记,司法行政机构在收到登记材料后,可以提出联合检查的提议或优化检查的建议。此举措增强了检查的规划性,减少了无序检查的可能性,有助于更有效地分配行政执法资源,同时为企业提供了开展业务的稳定预期。
执行规范严要求
执法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干预正常秩序”的原则,推广“一次性全面检查”的机制,坚决杜绝重复、多头、多层和任意性的检查行为。在执行行政检查时,必须遵循“五个禁止”和“八个不允许”的规定,例如禁止出于利益驱动进行检查、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营等,确保行政检查在规定的规范框架内进行,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不会受到执法行为的过度干扰。
文件清理保合规
依据“责任归属”原则,执法机构对涉及企业的行政检查相关文件进行整理,保证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保持一致。此举有助于迅速改正不合理的政策,为行政检查提供法律支撑,确保企业运营与政策法规紧密对接,进而推动市场的稳健有序增长。
人员培训促提升
2025年的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将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知识作为核心内容,旨在促进培训的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发展。通过这样的专业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标准将得到显著提升,确保他们能更准确地把握政策要求,并在执法过程中保持公正与文明,从而降低与企业之间的不必要的冲突。
监督机制全保障
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机制,于工商联、企业、商会、协会设立监督联络点,拓宽监督范围。司法行政部门对于违规行政行为,可发出督办通知、建议信等,以促使改正。日常监督与针对企业的检查监督相结合,采用多样化手段进行常规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这有助于有效遏制并监管对企业权益的干扰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实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16项举措》从多个层面展开行动,旨在为企事业提供一个优质的法治氛围。这些举措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哪些更为显著的影响?欢迎您点赞、转发,并在评论区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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