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赔偿义务?赔偿金利息损失竟会如此严重
更新时间:202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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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知晓,在行政赔偿这一法律领域,赔偿金利息的争议已演变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焦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审理一宗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赔偿案件监督过程中,其举措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带来了新的生机。
涉案企业维权开端
上海一家公司专注于表带的生产与销售业务,2016年,该公司因认为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对其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害,故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定,该行政行为的程序存在违法行为。这一裁决为后续的赔偿诉讼埋下了潜在的风险。该企业长期以来专注于经营活动行政提请抗诉申请书,此次遭遇对其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该公司迫切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赔偿诉讼一审困境
2019年,该公司向行政机关发起了行政赔偿诉讼,诉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赔偿金利息。尽管法院裁决行政机关造成了超过200万元的直接损失,但以利息不属于直接损失为由,拒绝了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企业的合法权益未能获得法院的认可,这一判决无疑给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增添了重重阻碍。
上诉再审均未获支持
公司坚持认为赔偿金的利息应被视为直接损失的一部分,因此它不断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上诉和重审请求,然而这些请求最终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批准。这一做法体现了公司对其自身权益的高度重视。在遭受连续的挫败后,公司不得不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检察机关积极作为
一分院接手此案后,检察官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寻求最佳处理办法。在对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后,他们发现法院将利息归类为非直接损失的做法与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悖,并确认了法律适用上的失误。依据立法的原始意图,利息本应被视为直接损失。检察机关的专业调查工作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赢得了新的机会。
再审改判企业获偿
在检察机关的协助下,法院于2023年9月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判,并作出裁决要求行政机关支付利息。该裁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持续关注并推动执行,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成功获得超过20万元的利息。这一行动不仅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也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监督职能方面的实际成果。
未来积极保护企业权益
该案例已收录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库中。一分院的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拟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并付诸实践,同时,在多个领域加强检察监督力度,并对案件处理流程进行优化。这一消息对企业来说行政提请抗诉申请书,无疑是一份积极的信号。
公众普遍持有观点,认为在帮助企业捍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尚存在大量未被充分挖掘的潜力。我们诚挚邀请各位在评论区分享您的宝贵看法,同时,也请您别忘了为本文点赞并予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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