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职能 做到‘十不准’,杜绝这些不良作风,你做到了吗?
更新时间:202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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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确保权力行使符合规定,xxx市政务服务中心推出了多项新规定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并且就人员轮岗制度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这些措施旨在解决政务服务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预期将助力政务服务实现显著的质量提升。
禁令规范行为
发布多项规范,明令禁止索要贿赂、收受贿赂,简化程序时不得造成复杂,以及杜绝提出无理的要求。在行政许可和审批环节中,坚决防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进行暗箱操作的行为。具体规定在实地调查、图纸审查等步骤中,不得故意设置障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保证权力行使的纯洁性,确保审批流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责任追究体系
关于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已确立了一套严格的问责体系。一旦个人显现出轻微的不良表现,将由驻部门负责人实施批评和教育;若部门内部出现两起或更多轻微的不良表现,监察厅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将发出批评和警示;对于较为严重的问题,将上报至相关隶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实施整改措施,旨在确保政务服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维护。
保障审批公正
对行政许可及审批权的执行实施严格规范措施。禁止对申请人提出任何非法要求,坚决防止公私界限模糊、越权操作等违规现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审批权的行使保持清正,进而使行政审批流程更加透明、公正、合理。
杜绝利益冲突
坚定捍卫民众的合法权益,严禁对举报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刁难或报复行为。工作人员不得引导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接受任何付费服务,以保证行政许可审批环节的公正与廉洁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进而确保行政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员选派标准
为确保政务服务的高效运行,本市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人员选拔标准。选拔出来的干部必须拥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出色的业务技能、坚定的职业操守和强烈的服务理念。他们将在服务窗口岗位上履职,以此展示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轮换制度规定
建立窗口服务人员的轮岗制度,并规定具体的轮岗选拔程序。进行轮岗前,必须得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式书面同意,对于临时派遣人员,这一批准同样需要提前取得。工作人员接受双重领导,各相关部门指派主管领导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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