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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异地就医新政你知道吗?

更新时间:2025-07-03 浏览量: 

山东省于2025年4月1日启动了新的跨区域医疗政策。依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及其他相关部门公布的文件,自该日起,我省将推行一系列新的异地医疗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两大板块,并主要集中在备案手续、结算政策改进以及监管力度加强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核心规定及相应文件的具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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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保领域新规**

**文件依据**:

《关于强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管理的通告》(鲁医保发布〔2024〕第58号)。

**主要内容**:

1. **备案管理规范化**

异地就医需先行进行备案手续,备案对象涵盖两类人群:一是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二是临时外出求医的患者。备案所需材料既可通过线上方式,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App进行提交,也可选择线下途径医保政策文件,即前往医保窗口或通过电话进行。提交备案时,需准备包括居住证、户口簿、工作证明在内的相关材料。

- 核实备案类型:针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医保政策文件,实施承诺制备案管理,经系统核验或补充相关材料后,备案即告生效;在此期间,若需回参保地就医,将依照“临时外出就医”的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处理。

2. **差异化报销政策调整**

医保政策文件_山东省异地就医新政 2025年4月1日实施_山东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解读

医保报销中,对于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其自付比例应遵循不超过20%的原则;而对于已在异地长期居住并完成备案的人员,若返回参保地就医,也将依照此临时政策执行。

至2025年年底,我省将全面实施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制度,对省内异地住院费用进行统一管理。此举旨在规范医疗行为,同时缩小本地与异地之间的支付差异。

3. **结算政策明确**

省内异地就医时,需遵循参保地的政策和目录;而跨省异地就医,则需依照参保地的政策和就医地的目录。

急诊科救治及患者转院转诊过程中,相关人员无需进行额外登记,即可直接享受结算服务。

4. **强化监管与运行分析**

就医地医保机构应将跨区域医疗纳入合同管理及智能审核体系,并强化日常监督以及异常费用数据的监控。

基金的安全至关重要,我们需定期进行异地就医费用的详细分析,以此预防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对于政策的任何调整,都必须向省医保局进行备案手续。此外,异地就医的相关事宜,包括山东省内跨市报销比例等,都应遵循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永川行政服务中心  文章作者:永川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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