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贷款政策大调整!购房套数认定标准变了?快来看
更新时间:2025-07-04
浏览量:
山西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涉及的主要调整有两点:首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的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其次,对申请“商转公”以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进行了放宽。
在购房套数确认过程中,首套住宅的判定条件是,购房者需确保在购房所在城市没有房产,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公积金贷款的记录,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太原限购政策文件,才能被认定为拥有首套住房。认定二套住房的情形可归纳为以下四种:在购房地已拥有一套住宅,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并无公积金贷款的记录;在购房地拥有一套住宅,但全国范围内存在购买该住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在购房地并无住宅太原限购政策文件,但全国范围内有一笔公积金贷款的记录;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同一住宅有两次公积金贷款的记录。不予批准贷款的情形包括:在购房所在地已拥有两套或更多住宅;在购房所在地拥有一处房产且全国范围内有过一次不同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全国范围内有过两次或以上不同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记录。《通知》明确指出,非城镇住宅用地上的建筑购置不计入住房套数统计,过往的公积金装修贷款不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然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及“部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行为,以及购置非城镇住宅用地上的建筑所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均应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统计。
《通知》规定,职工在2024年3月1日之前,若通过商业银行获得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置房产,并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若满足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定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则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或进行部分转换;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任一签署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均可办理;在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或“部分商转公”贷款过程中,柜台工作人员需着重审查合同签署日期,并核实抵押房产是否为商贷购买的房产,对于非商贷购买的房产抵押申请不予受理;同时,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商贷放款时间将不予审核。
上一篇 : 蔬菜竟分6大种类?根菜、茎菜、叶菜类你都了解吗
下一篇:人社部1号文来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