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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光伏行业历经波折!2025 年将迎怎样的挑战与机遇?

更新时间:2025-07-05 浏览量: 

2024年,光伏产业在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双重夹击下,勇敢地迎难而上。行业内部竞争加剧、产能过剩等负面因素对它构成了严峻的考验。然而,面对波涛汹涌的市场局势,我国政府迅速推出了多项重量级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战略规划、实施路径、具体方案以及规范细则,多条政策路线并行推进,共同为光伏产业的未来发展照亮了道路。

过去一年里,得益于市场机制的调节与政策的引导,过度的生产能力正逐步被淘汰,技术水平实现了显著的飞跃,上游产业链的价格亦有所反弹,这一系列积极的转变预示着光伏产业正逐步回归到理性的竞争状态。2025年,该行业将以更为锐利的姿态,迎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在此,让我们共同回顾2024年光伏产业的相关政策,目睹其在曲折中不断成长、在变革中日益壮大的历程。

能源转型层面

Energy

2024年,我国针对能源转型战略,颁布了一系列关键政策。这些政策涉及能源监管、农村新能源的推广、工业绿色转型、非化石能源的开发与建设,以及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它们共同促进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和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

从能源监管及工业绿色转型的角度出发,国家能源局在年初颁布了《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这一举措为全年的能源发展设定了明确的标准与要求,从而为能源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紧接着,由三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强化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推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实施意见》,以及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构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具体指南》两大政策文件,对工业领域及高能耗企业产生了显著规范效应。它们不仅加快了高耗能企业对可再生能源强制采购机制的构建,还促进了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形成,为工业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路径。

其次,中央一号文件着重指出,在农村地区推广分布式新能源发展至关重要,这一举措彰显了国家对于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的深切关注。此外,《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政府工作报告》以及《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均明确提出了促进非化石能源发展的要求,并具体设定了发电量比重的目标值。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消纳工作确保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消纳红线的限制进行了放宽,创造了更为宽松的发展条件,此举进一步凸显了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坚定信念和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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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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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此外,在7月至8月这段时间里,国务院接连发布了众多政策性文件,诸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及《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等。这些文件不仅为能源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详尽的路径和具体措施,而且清晰阐述了国家能源转型的战略方向和整体目标,为能源行业的未来发展照亮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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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随着11月份《能源法》的正式发布,该法为能源领域的规范化与法制化进程提供了稳固的法律基础,从而有力地加强了能源转型战略在政策层面的支持力度。

光伏层面

Photovoltaic

2024年,我国政府接连推出多项政策,旨在对光伏产业的结构进行优化。为了淘汰那些技术落后、产能过剩的企业,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以及规范光伏项目的建设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关于发布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该指南的发布,是为了建立一个全面而系统的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同时,为了促使光伏企业降低对单纯产能扩张的依赖,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产品质量,工信部颁布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版)》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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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此外,为了促进原材料工业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相关部门共同颁布了《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告,并着重指出新能源领域内若干关键材料的标准化修订工作,具体包括新能源复合金属材料、光伏应用膜材料以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等若干战略性关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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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

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采用全部自发自用的运营模式。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光伏行业的健康有序增长。目前,该办法尚处于意见征询阶段。一旦该办法正式实施,将有助于恢复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特性,并推动该领域向着更加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层面

Power System

为应对新能源接入与消纳的挑战,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目标是在2025年前,大幅增强配电网的承载能力和运行灵活性,确保能够有效接纳5亿千瓦的分布式新能源和1200万台充电桩。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进一步强调了优化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的协同发展模式,倡导分布式新能源进行合理的规划、有序的开发、便捷的接入以及有效的就地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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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定,电网企业需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电量得到充分消纳,同时积极推动这些项目参与市场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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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除此之外,两部机构共同发布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这一举措旨在促进绿色电力交易的规范进行,并满足用户对绿色电力的采购愿望。这些政策举措共同推动了新能源的快速接入和利用,同时也加快了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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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要政策文件一览

Photovoltaic Policy

01 | 能源转型层面

国家能源局: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

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一则关于《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该文件强调,要促进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及项目的实际执行。同时,要加强对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对2024年各省(区、市)在完成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中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进行监管。加强监管力度,对跨省及区域间的电力输送、油气输送管道、大型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煤层气开发等项目的进展实施持续监控,同时,对火力发电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

中央一号文件:

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探索“草光互补”模式

2024年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出台。该文件强调,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短板补充。同时,要深化农村电网的巩固与提升工作。此外,还要促进农村分布式新能源的推广,并强化对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同时,还需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对沙漠化问题的综合治理,积极研究实施“草地与光照相互补充”的生态模式。全力以赴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倡导采用多样化途径,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

三部门: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

强制消费机制

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该通知强调,应着重控制化石能源的消费趋势,并将非化石能源排除在能源消耗总量及强度调控的范围之外。推动各地实施新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使用上的承诺制度,加速构建对高能耗企业实施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的体系,并适度提升消费比例的标准。

工信部:

重点制定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

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到2025年,我国将初步构建起工业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领域,需着重确立太阳能、风能、光热能、地热能、潮汐能以及生物质能等能源的开发、传输、储存、应用和分布式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技术及设备标准。

政府工作报告: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

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强同志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提交了政府工作报告。李强总理强调,2024年,我国将坚定不移地推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严格控制化石能源的使用,同时,强化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其输送通道的建设,积极推广分布式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发展,推动绿色电力消费及国际认证,保障煤炭和煤电在保障供应中的基础作用,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国家能源局:

风光比重达到17%以上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一则关于《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提到,非化石能源发电的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总装机容量的55%左右。同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在全国总发电量中的占比预计将超过17%。文件旨在强化并拓展风电与光伏产业的积极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速推进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并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地区,具体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计划”以及“千家万户沐光计划”。

国务院:

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指出,需增强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力度。同时,要迅速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为关键区域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建设。此外,还需合理有序地开发海上风电资源,以推动海洋能的规模化利用。同时,还要积极促进分布式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科学地界定新能源的发展规模,确保经济效益的同时,在资源条件优越的区域,新能源的利用效率可降至90%。此外,需在2024年年底前实现绿色证书的全覆盖发放,到2025年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的发电量占比预计将达到39%左右。

国家能源局:

消纳不低于90%,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6月4日,国家能源局颁布了《关于加强新能源消纳工作,确保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需依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各地区的可再生能源使用率目标。对于资源条件较为优越的区域,可以适度调整新能源使用率目标,但最低标准应保持在90%以上,同时还要根据消纳情况实施年度的动态评估。

国务院: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7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此举旨在深入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安排,旨在打造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全面转型机制,迅速搭建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简称碳排放双控)的制度框架。同时,这也为了积极而稳妥地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以及加速发展方式的绿色变革,特此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

国务院:

推动西北风光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

8月11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文件。该文件强调,要迅速推进西北地区的风电光伏、西南地区的水电、海上风电以及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同时,要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技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型能源。预计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例将达到25%左右。

国务院:

《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

8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该白皮书指出,我国已制定出中长期的发展规划。预计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届时,能源的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将得到普遍推广,非化石能源的使用将加速向主要能源地位转变。新型电力系统将为能源转型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美丽中国的目标也将基本实现。本世纪中期,我国将成功构建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光伏发电国家政策文件,届时,一个清洁、低碳、安全且高效的能源体系将全面建立光伏发电国家政策文件,能源使用效率将攀升至国际领先地位,非化石能源将占据能源消费的主导地位,为2060年前达成碳中和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六部门:

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必须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供应水平,具体实施办法涵盖:迅速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核心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建设,并推动海上风电的集群化发展。同时,要科学有序地推进大型水电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全面统筹水、风、光等多种能源的综合开发。积极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邻近区域开发,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发电的稳定增长,并加快光热发电的产业化进程。同时,致力于构建绿色低碳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倡导并促进绿色低碳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形成。

《能源法》印发!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

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该法强调,我国将积极推动风能和太阳能的利用,同时实施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的发展策略。此外,要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的建设步伐,鼓励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在附近地区进行开发利用,科学合理地开发海上风电资源,并努力促进光热发电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02 | 光伏层面

工信部:

搭建光伏产业标准体系框架

9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该文件指出,光伏产业标准体系框架涵盖基础通用、光伏设备、光伏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部件、光伏系统、光伏应用、智能光伏以及绿色光伏等九个组成部分。依据建设指导文件,旨在促进光伏产业向高端、智能、环保和一体化方向迈进,我们强化了标准工作的战略规划,促进了产业链各环节的标准化协作,丰富了高质量标准的供应,提高了标准的执行效果,推动了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从而引领光伏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工信部: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

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1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版)》以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版)》,强调要引导光伏企业避免仅仅追求产能扩张的光伏制造项目,同时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的提升。《规范条件》着重指出,需指导光伏企业避免仅追求产能扩张的光伏制造项目,而应强化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的光伏制造项目,其最低资本金比例应设定为30%。

工信部:重点开展新能源复合金属材料

新能源电池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标准制修订

2023年12月13日,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其他三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旨在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方案的时间跨度为2025至2027年。文件明确指出,需着力推进超高纯度金属与合金靶材及蒸发材料、形状记忆合金、高品质聚烯烃、电子气体分离膜材料、电池用膜材料、光学膜材料、光伏应用膜材料、生物基新型材料、特殊涂料、特殊胶粘剂、新型催化剂、高端化学试剂、稀土元素储氢材料、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光功能材料、反光釉料、新能源复合金属材料以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等核心战略材料的标准化制定与修订工作。

国家能源局: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须全部自发自用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颁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进行了分类,具体包括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以及大型工商业四类。此外,上网模式也进行了明确,涵盖了全额上网、全部自用自发电以及自用余电上网三种方式。该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较大,适用于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的情况,其总装机容量不得超过20兆瓦;或者适用于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66千伏)的情况,此时总装机容量需控制在50兆瓦以内。此外,此类项目还必须采用全部自发自用的运行模式。

03 |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层面

两部委:到2025年配电网具备5亿千瓦左右

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

3月1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预计到2025年,配电网的网架结构将变得更加稳固和明确,供配电能力也将得到合理且充足的保障;同时,配电网的承载能力和灵活性将得到显著增强,届时将具备约5亿千瓦的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和约1200万台充电桩的接入能力。

国家发改委: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

3月18日,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措施》,并规定该措施将从2024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文件指出,电网企业需牵头组织电力市场各方成员,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电量得到有效消纳;电力交易机构需协调电力市场相关成员,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电力调度机构需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电量的收购政策,同时确保已签订的市场交易电量合同得到履行。

国家能源局:

引导分布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该文件强调了要优化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的协同发展模式。同时,针对当前形势,对配电网能够接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计算方法。在已有的6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各地能源管理部门系统性地进行了新能源并网影响分析,对配电网的承载能力进行了评估,并建立了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定期公布及预警系统。他们按季度向社会公开了县(市)级电网不同区域的可承载规模信息,以此指导分布式新能源进行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以及就地消纳。

两部门:

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该文件明确,绿色电力涵盖了符合我国相关政策规定的太阳能发电,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等形式,以及那些已经完成登记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输出的全部电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需主动促进新能源进入电力交易市场,并指导相关企业踊跃投身于绿色电力交易活动,遵循“以省域为重心、跨省区域为补充”的方针,确保绿色电力交易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满足电力消费者对绿色电力的采购需求。

(图片由AI生成)

特别声明:

文章来源:永川行政服务中心  文章作者:永川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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