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能否破解信息孤岛难题?
更新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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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计划的文件》(编号国办发〔2017〕39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监督检查方案》(编号国办秘函〔2017〕21号)以及《加速推进任务执行的工作计划》(编号发改高技〔2017〕1529号)的相关规定,为加速推进本局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与共享工作,特别编制了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为了加速推进我国粮食管理平台的建设,我们需着力解决“信息孤岛”和“烟囱林立”等关键问题。严格遵循《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我们需明确各项任务的分配和完成时间。同时,强化顶层设计,实现统筹协调,并迅速搭建起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互动的综合平台、大数据平台和系统。遵循“先连接、再提升”的发展策略,至2017年12月底,已初步完成对局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并确保了该平台能够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即电子政务外网。首先,完成对局政务信息系统的自查、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数据的整合工作,以此为基础,初步实现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其次,与国家粮食管理平台的建设相配合,将现有系统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对接,确保提供可共享的目录资源;再者,初步达成了与其他部门信息系统的基本联通,并着重于实现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上的重点数据共享服务。在实现阶段性目标的前提下,我们应逐步推进并扩大粮食信息资源的运用,以此向粮食收储体制的改革、宏观经济调控以及流通领域的监管等关键任务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与全方位的业务服务保障。在数据整合领域,我们致力于实现数据格式的统一、数据目录的统一、数据归集的统一、数据共享的统一以及数据交换的统一;在应用系统整合层面,我们追求标准的一致性、用户管理的统一性、身份认证的统一性、门户集成的统一性以及安全运维的统一性。
二、重要任务及分工与时限
(一)信息系统清理自查
进行政务信息系统的自我审查。对各司室、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状况进行全面审查,以了解系统的基本情况。具体明确需要清理和整合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指南,以及接入共享交换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并据此编制自查报告(由信息化推进办负责牵头,各司室、单位具体执行;需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初步审查工作)。
清理那些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所取代、资源长期闲置、运行维护停滞不前、使用范围狭窄且频率低下的“僵尸”信息系统,终止这些信息系统的服务,并回收或报废相关的软硬件资源。此项工作由信息化推进办负责牵头,相关司室和单位共同参与;需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部门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加速推进内部信息系统的整体统筹与融合。将现有的分散、孤立的信息系统整合成一个相互连接、业务协同、信息互通的“超级系统”,以实现统一的用户管理、接入控制、资源调配、权限管理、流程控制和安全审查,彻底消除以部门或单位名义设立的独立信息系统。一个“大系统”的构成需满足以下几项标准:局内各政务信息系统实现身份认证和登录的统一;局内不设有功能相似或重复的政务信息系统。依据《国家粮食管理平台优化方案》,现有的、正在建设的以及计划新建的信息系统,将根据各自的特点,分别部署在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以及互联网上,以此实现有序的整合。将办公自动化系统、文件交流平台、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全国粮食市场动态监测系统以及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一期)等五个既有的信息系统,接入到局部的电子政务内网门户——国家粮食管理平台,旨在首先确保局内各信息系统之间能够实现网络连接、数据互通以及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国家粮食管理平台中,建设中的信息系统理应占据关键地位,并尽快实现与局级平台的网络、数据、业务全面对接(由信息化推进办负责牵头制定整合方案,各相关司室和单位需各自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整合任务,并协调软件开发商共同推进技术整合工作;现有信息系统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初步整合,同时,正在建设的信息系统也将同步推进整合工作)。
4.开展互联网相关信息系统整合。将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中国粮食经济网、国家爱粮节粮网、中国好粮油网站、粮食宣传与服务网站以及信息中心门户网站等六个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并建立链接,将它们统一接入国家粮食局门户网站。同时,对政务信息系统中关键的二级模块进行链接,而市场化、商业性的系统则不予链接。此项目由信息化推进办负责牵头,政策法规司、国家粮油信息中心、交易协调中心、粮食科学研究院以及杂志社等相关部门各自负责各自门户网站的整合工作,并组织相关开发商进行技术整合。预计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合任务。
(三)政务信息资源梳理编目
5.开展粮食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对各部门及单位的工作流程进行整理,进行粮食相关数据资源的调研,各机构提交政务信息资源清单,查明数据的基本情况。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号),编制《国家粮食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7)》。在此过程中,区分了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以及不予共享三类资源,明确了可共享和需共享的资源清单,并逐步建立了内容全面、标准一致、动态调整、有序开放的粮食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明确界定数据共享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及操作流程,以保障数据的品质、更新速度及安全性(由信息化推进办负责统筹,各相关室、单位需负责编制本部门的信息资源清单;须在2017年9月底前提交初步清单,并于10月底前完成最终确认)。
(四)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接入我国国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建设并优化共享交换的基础设施,促进局内电子政务网络的整合,迅速推进局电子政务外部网络平台的建设,确保与国家电子政务内外网的连接与融合。推动我国粮食管理平台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data.cegn.cn)的对接工作,逐步实现与国家平台在“网络互通、数据互通、业务互通”方面的全面对接。根据共享目录的详细列表,我们将清单中所列的信息资源,通过全国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以及跨区域的广泛信息共享。同时,我们将这些资源接入数据开放网站(www.data.gov.cn),以此推动其向社会公众的开放。同时,需强化对基础数据、业务数据、管理数据以及成果资料的集成与汇聚工作,提速构建现有系统数据池,并将整合后的粮食数据资源统一存储至国家粮食管理平台数据中心。国家粮食管理平台共享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储粮总公司等中央企业数据已纳入其中;同时,与条件成熟的部分省级粮食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试点也已启动(信息化推进办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需予以配合);预计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共享交换网站的接入工作,并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国家粮食管理平台一期。
积极促进政府数据共享与合作,鼓励依托共享平台开展协同服务,提出基于该平台的服务方案,明确跨部门协同应用所需信息,进而促进不同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处理。优化信息资源更新流程,依据业务职责及分级管理权限,界定信息资源更新的责任归属(信息化推进办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室和单位予以协作支持;需在2017年10月底前提交共享需求目录,并于11月底前制定出协同工作计划)。
拟定信息资源共通共享的规则与规范。对《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及资源共享相关文件汇编》进行整理。出台《国家粮食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并设立数据资源持续更新的常规机制。需尽快出台《粮食行业信息化标准框架体系》及数据共享交换所需的技术规范标准(由信息化推进办牵头,各部门及单位需予以协作;确保在2017年11月底前发布《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12月底前完成《粮食行业信息化标准框架体系》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我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在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展开。信息化推进办公室承担统筹推动各项工作的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规划财务司依据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及其他单位提供的资金申请等相关材料,竭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各科室及直属联系单位需依据职责分工,切实完成本单位系统的自查、整理以及资源共享任务。
(二)落实责任
各科室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首要责任,需明确指定负责牵头工作的具体部门,并从各部门中挑选出精锐力量承担具体职责,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构建相应的机制,加大推进各自任务执行力的力度,同时签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任务书》。
(三)加强考核评价
信息化推进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作,致力于提升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与资源共享工作的评估力度,特别关注各司室及单位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量、共享信息量、协同应用程度、系统互联互通程度以及任务执行进度等方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细致的考核。
(四)强化监督检查
信息化推进办公室设立了跟踪监控和监督检查的机制,对那些工作完成情况出色的单位给予表彰,而对于那些未按既定要求完成任务的组织,将进行通报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同时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指南,针对那些不符合共建共享标准的已建成信息系统,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建议不再分配后续的改造和维护资金。
(五)做好技术支撑
推进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完善了政务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和资源共享的开放性管理机制,同时确保了在信息系统整合及资源共享过程中,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以及安全防护等关键环节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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