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究竟藏着啥秘密?
更新时间: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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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审计厅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1号)的相关要求审计局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严格遵守《鄂尔多斯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0〕1号)的具体指示,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内容,显著提升了审计工作的公开性,促进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组织建设层面,我局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党组书记和局长共同担任组长,局内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则作为成员参与其中。这一机制确保了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实施,办公室与大数据审计技术服务中心则具体承担工作。通过这样的安排,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领导有分工、机构有责任、专人负责办理,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制度建设领域,我们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此举旨在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持。构建了内部监管、法律监管、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管相互融合的监管机制,并设置了民众监督意见收集箱,同时对外公开了征询意见的联系电话和举报监督的联系电话等,依托于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效,对局内的政务公开、审计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从而使得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并确保了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机制层面,融合管理体系,构建起程序化与规范化的管理运作体系,同时不断加强和优化各项规章制度。在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我们构建并优化了机关内部的工作管理规范,同时确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并对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核及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所有信息发布前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的审核和批准。从工作流程到岗位职责,均有详尽的规定,有效规范了工作流程和依法行政行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出现任何泄密事件。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们实施公开化、程序化以及制度化的管理措施,确保所有制度、程序和结果均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并主动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今年起,我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首先,我们主动实施审计公开制度,对审计的目标、覆盖范围、执行纪律和具体要求等信息予以公开,并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二是向市政府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的最终报告,同时接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的总结报告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报告。三是将经过调整的局机关职能配置、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各科室的职责和任务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在严格遵守审计保密规定的同时,我们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对若干行政事务的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和展示。利用多样化的途径和方法,共发布了117条政府信息。全年共接到1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所有申请均已妥善处理并给予了答复。
在优化网站构建的过程中,我们细致地对政府信息进行了由浅入深的整理,同时将政府信息明确划分为三类:主动公开信息、需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官方网站显著位置设有机构简介、党的信息公布、政务信息公布、审计信息等板块,其中政务信息公布板块进一步细分为公开制度、公开指引、公开清单、依申请公开、预算决算公开等子板块;此外,还包含审计新闻、审计进展、党建廉政等相关栏目,所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已依照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既定流程审计局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被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公开的信息在全面性和时效性方面仍有欠缺,与公众对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尚有距离。同时,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未来,我们将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与审核,对信息公开平台、网站运作及信息发布流程进行优化,提高信息公开的质效,并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以便公众能更深入地认识审计业务及其相关信息。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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