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为何联合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通知?
更新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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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能源局近期共同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度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的通知》(该通知简称为《通知》),目前正对《通知》的相关背景、重要性和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通知》的背景
风电和光伏发电行业正迅速扩大规模,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因此在资源丰富、建设成本较低、投资和市场条件优越的地区,已经具备了与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相当(无需国家补贴)的基础条件。2019年1月,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编号:发改能源〔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该文件从12个方面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与支持措施。这包括改善投资环境、确保优先发电及全额保障性收购、激励通过绿证交易获取合理收益、确保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工程建设责任、降低本地直接交易输配电价及费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等。此外,文件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能源主管部门需将相关项目信息上报国家能源局,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将及时公布平价上网项目名单,并协调督促各方落实相关支持政策。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管理部门提交的平价项目资料进行了细致整理,随后发布了2019年度首批发电平价上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名单,总计容量达2076万千瓦。
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该文件中规定,2020年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依照19号文的规定,主动开展并优先推动无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平价上网项目,同时需将项目信息上报国家能源局,并抄送至当地派出机构。国家能源局将对此进行及时统计,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公布。关于2019年发布的首个项目名录,如需进行任何调整,请一并提交。到了2020年6月28日,国家能源局已收集到来自21个省级能源管理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交的2020年度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信息。经过细致整理,已编制出平价项目目录,并通过《通知》正式向公众发布。
二、《通知》的意义
《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公布2020年度的风电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并对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整体而言,该《通知》的发布与实施具有深远影响,其重要性体现在“四个有利于”的方面。
有利于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实现平价上网的进程。根据19号文件的规定,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将不再获得政府补贴,但仍将实施激励措施。连续两年公布平价项目,旨在通过19号文件所规定的支持政策,激励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主动降低成本,加速实现无补贴的平价上网目标。
(二)此举有助于增强我国风电与光伏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借助扶持政策,激励企业开展平价上网的试点项目光伏发电国家政策文件,可以促使企业加速进行技术、产品、管理及商业模式的创新,同时推动相关部门改善商业环境、减少非技术性成本光伏发电国家政策文件,从而有效提高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并尽早实现与传统能源发电的同等价格竞争。
有利于促进能源结构的变革,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系统。通过实施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能够有效扩大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提高非化石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而助力能源转型及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有利于推进“六稳”工作的实施和完成“六保”任务。据初步估算,即将发布的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预计将带动总投资额约2200亿元,同时创造众多新的就业机会,这对稳定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和保障就业具有显著的实际价值。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
经过整理,来自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平价风电项目共计2664.67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则达到了3305.06万千瓦。在这些项目中,已有1139.67万千瓦的平价风电项目和全部3305.06万千瓦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落实了电网接入和消纳的相关意见。
鉴于19号文件明确指出,平价项目需在电网企业确保接网及消纳条件得到满足后进行建设,《通知》将那些已经落实电网接网和消纳意见的平价风电项目,共计1139.67万千瓦,以及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共计3305.06万千瓦,纳入了2020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清单,并进行了公布。
同时,《通知》亦对外发布了2019年度首批七个平价项目的信息调整详情,这些项目主要集中位于山西、黑龙江、江苏以及广东这四个省份。
(二)明确2019、2020年两批平价项目建设时限要求
19号文件规定,符合通知规定,在2020年底前获得批准并启动建设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以及低价上网项目,在项目运营期间,相关政策将维持原状。据此,《通知》中明确指出,应纳入此次平价项目名单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开始建设。
为确保项目不因被纳入平价项目名单而推迟施工,防止接网消纳资源的浪费,并考虑到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合理建设时间,《通知》中规定,风电项目必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则需在2021年底前实现并网。此外,对于已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平价项目,也需按照这一规定进行组织建设。
为有效促进清单中所列平价项目的实际进展,《通知》中规定,国家能源局将每年对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并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进行整理并予以公布。对于那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并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它们将被从2019年首批及2020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清单中剔除,并丧失19号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支持政策。
(四)强调支持政策保障
为确保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项目的顺利接入电网并实现消纳,以及保障项目的合理收益,《通知》中规定电网企业需依照19号文件的规定,承担起接网工程建设的责任。此举旨在确保平价项目能够优先发电并得到全额的保障性收购。此外,电网企业还需按照要求,与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单位签订至少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从而为平价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
《通知》一经发布,我们将迅速行动,督促各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能源管理部门积极开展2020年度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平价上网审批(备案)流程。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致力于降低项目实施中的非技术性费用。此外,我们将严格执行项目开发与建设过程中的信息监控,强化对项目进展的监管力度,以确保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并网和运行,并为其创造一个优越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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