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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有新规!同职级待遇如何落实?资金投入咋安排?

更新时间:2025-07-05 浏览量: 

新华社于北京11月12日发布消息,依据民政部官网于当日发布的《关于强化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后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两参人员退休政策文件,要求各相关地区需参照安置地相应级别国家机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确保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享有相应的医疗。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以及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共同发布了该通知,该通知在严格执行现有政策、切实保障医疗待遇、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合理规划资金投入等方面,具体阐述了相关措施和要求,为军休干部医疗保障中普遍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通知规定,需对退休的军队干部,特别是那些具有相应职级的,提供与当地同等职级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服务待遇。对于那些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内个人需承担较多医疗费用的军队退休干部,应制定并执行由安置管理单位提供的补助标准和具体措施。军队退休人员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两参人员退休政策文件,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其待遇应与安置地国家机关中同等职级的退休公务员保持一致,确保他们能够依照规定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依据安置地国家机关同等职级退休干部的住院及床位费用报销规定,需确保军队退休干部能够入住与同等职级退休公务员待遇相匹配的病房。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应当定期组织军队退休干部进行身体检查,并且要科学地设定体检的项目和规范。

两参人员退休政策文件_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_军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需按照规定,将符合标准的军队医疗卫生单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定服务网点。同时,确保军队退休干部与安置地的国家机关同等职级的退休干部能够获得同等数量和级别的医疗就诊医院服务,这包括指定的医疗机构。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采取设立专门的就诊窗口或区域、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专用病房等措施,对军队退休干部提供特别关照和优惠待遇。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有权挑选符合特定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些机构将负责军休干部的日常医疗保健服务。它们需承担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慢性病的管控、建立健康档案以及培训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提供保健咨询服务。

依据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需切实承担起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的资金投入职责,保证军休干部能够享受到与安置地国家机关同等职级的干部相同的医疗待遇。中央财政正逐步增强对地方财政的补助力度,并加强省、市级财政的职责履行,确保经费来源的落实,以切实减轻区(县、市)财政的负担。

文章来源:永川行政服务中心  文章作者:永川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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